| 序号 | 内 容 | 责任部门 |
| 1 | 召开律师事务所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和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结对共建”工作会议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2 | 开展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3 | 深入推进律师服务市场整治行动,还浦口一个秩序井然、健康发展的法律服务市场。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4 | 针对九月份省厅对我处公证质量检查情况,认真分析公证质量上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公证质量。 | 公证处 |
| 5 | 做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方便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 | 公证处 |
| 6 | 整理二〇一〇年的公证卷宗,按照区档案馆的规范要求将卷宗装盒,移交区档案局保存。 | 公证处 |
| 7 | 组织公证人员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组织公证人员为拆迁提供法律服务。 | 公证处 |
| 8 | 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重点人员集中排查分析,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9 | 做好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材料申报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0 | 组织9、10月份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宣告和教育工作;做好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监管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1 | 指导司法所做好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2 | 做好社区服刑人员首次报到接待及相关材料审核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3 | 做好“浦口区社区矫正工作研讨会”组织筹备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4 | 做好严管等级、“三无人员”等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方案审核把关工作,并不定期对所有矫正方案随机抽查;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5 | 代拟全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召开全区“六五”普法动员大会。 | 法制宣传科 |
| 16 | 继续做好迎接省厅、市局考核组对本年度申报的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检查验收。 | 法制宣传科 |
| 17 | 督促镇街、部门、单位报送“六五”普法规划。 | 法制宣传科 |
| 18 | 继续组织开展“18”法律广场活动。 | 法制宣传科 |
| 19 | 对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及省级优秀司法所标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迎接省厅验收。 | 基层工作科 |
| 20 | 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总结。 | 基层工作科 |
| 21 | 对照关工委“创四好”考核细则进行梳理,收集影像资料制作光盘;整理资料、制作台帐 | 政治工作科 |
| 22 | 召开政风行风述职评议大会 | 政治工作科 |
| 23 | 继续开展四创三比双满意活动和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 | 政治工作科 |
| 24 | 组织局老干部外出一日游 | 政治工作科 |
| 25 | 收集2002年-2010年编制人员及机构沿革 | 政治工作科 |
| 26 | 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进行梳理,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
| 27 | 加大浦欣家园经济适用房法律援助站点的工作力度。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