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 容 | 责任部门 |
| 1 | 报送《律师工作双月报表》和法律服务业“双促双助”活动报表。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2 | 召开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结对共建”工作会议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3 | 组织公证人员和南京市南京公证处进行一次业务交流,加强培训,强化公证人员公证质量风险意识的教育,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受理当事人的公证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事项决不受理,严把质量关。 | 公证处 |
| 4 | 做好中午期间的值班工作,向服务对象发征求意见函,对反应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分类,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接受行风监督员的明察暗访。 | 公证处 |
| 5 | 整理二〇一〇年的公证卷宗,按照区档案馆的规范要求将卷宗装盒,移交区档案局保存。 | 公证处 |
| 6 | 组织公证人员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土地挂牌现场监督公证(九月一日五宗,九月十九日、九月二十日各二宗)。 | 公证处 |
| 7 | 收集、整理浦口区基层11个司法所7、8月份开展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等矫正活动的音响、图片资料,检查督促“三大监管措施”的落实;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8 | 做好浦口区7、8月份社区矫正考核工作,组织9、10月份拟解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教育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9 | 本月中心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集中公益劳动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0 | 联合局关工委对新入矫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一帮一”,召开一次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1 | 做好拟假释人员矫正环境评估和未成年人审前调查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2 | 做好星甸司法所两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3 | 继续筹备召开全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方案、全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区“六五”普法规划论证稿,再修改后请区委、区政府转发。 | 法制宣传科 |
| 14 | 继续做好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下发开展全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先进材料。 | 法制宣传科 |
| 15 | 对申报的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进行预查指导并做好迎接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 法制宣传科 |
| 16 | 做好本月“18”法律广场活动 | 法制宣传科 |
| 17 | 认真做好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工作,督促司法所对照标准,查遗补缺,迎接省厅的验收。 | 基层工作科 |
| 18 | 检查基层调委会示范岗、示范点的建设情况。 | 基层工作科 |
| 19 | 局关工委开展与学校阵地共建活动,请局老同志做法制辅导报告,开展助学助困活动 | 政治工作科 |
| 20 | 对照创“四好”考核细则制作关工委台账 | 政治工作科 |
| 21 | 根据市局要求与江浦街道协调沟通成立江浦司法所党支部 | 政治工作科 |
| 22 | 梳理汇总征求意见并制定整改措施 | 政治工作科 |
| 23 | 办理一人退休相关手续 | 政治工作科 |
| 24 | 结合《法律援助工作手册》的发放,举办一期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
| 25 | 组织开展“敬老月”法律援助专项宣传维权活动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
| 26 | 发放三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