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 容 | 责任部门 |
| 1 | 8月5日前报送基层法律服务所七月份业务总收入。 8月10日前报送法律服务业“双促双助”活动报表。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2 | 继续推进律师服务市场整治行动,还浦口一个秩序井然、健康发展的法律服务市场。 继续开展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风建设。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3 | 召开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结对共建”工作会议。 | 法律服务 管理科 |
| 4 | 针对市公协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 公证处 |
| 5 | 认真做好公证处日常接待办证等基础性工作 | 公证处 |
| 6 | 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 | 公证处 |
| 7 | 整理二〇一〇年的公证卷宗,按照区档案馆的规范要求将卷宗装盒,移交区档案局保存。 | 公证处 |
| 8 | 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土地挂牌现场监督公证。 | 公证处 |
| 9 | 开展公证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 公证处 |
| 10 | 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通报有关社区服刑人员违法惩处案例及再犯罪案例,通报5—6月份双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下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及近期有关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1 | 建设改造区矫正中心矫正对象宣告室和集中教育场所;组织一次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集中教育活动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知识技能测试。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2 | 到基层检查、指导、调研;电话抽查和实地走访部分重点社区服刑人员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3 | 扩大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范围,争取定位人员占在册服刑人员比例达到较高水平;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4 | 统计上报《南京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系统》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8月份报表。统计和上报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平台8月份报表。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5 | 统建立全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和安置帮教志愿者信息库。 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网上核实工作。 | 社区矫正 管理科 |
| 16 |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按照部门报送的分管领导人员情况,对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草拟请示及调整文件代拟稿,请区委、区政府发文。 | 法制宣传科 |
| 17 | 召开全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方案、全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区“六五”普法规划论证稿,再修改后请区委、区政府转发。 | 法制宣传科 |
| 18 | 做好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下发开展全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先进材料。 | 法制宣传科 |
| 19 | 对申报的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进行预查指导并做好迎接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 法制宣传科 |
| 20 | 按照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的要求,完成并报送我区“五五”普法经验材料。 | 法制宣传科 |
| 21 | 开展本月的“18”法律广场活动。 与区援助科一起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 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夏令营,印制环保法制宣传袋 | 法制宣传科 |
| 22 | 对今年申报省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 基层工作科 |
| 23 | 做好省优秀司法所的申报工作 | 基层工作科 |
| 24 | 对区属调解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 | 基层工作科 |
| 25 | 落实“6311”帮扶解困活动 | 政治工作科 |
| 26 | 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办理人身保险投保续保工作(市局) | 政治工作科 |
| 27 | 制作关工委2010年、2011年上半年工作台账 | 政治工作科 |
| 28 | 上报关工委开展阵地建设经验材料 | 政治工作科 |
| 29 | 对照省法律援助示范(合格)窗口标准找差补足。力争顺利通过省厅验收考核。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
| 30 | 编写法律援助联络员手册。将“大学生村官” 法律援助联络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援助常识知识、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方式等材料编辑,保证每名“大学生村官”人手一册。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
| 31 | 准备材料,上报典型案例——顶山街道共浦草席公司166名农民工经济补偿金案件。 | 法律援助 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