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进展情况; 2、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承办人; 3、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全面如实陈述与法律援助事项事实相关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实。